法律援助——照亮贫困百姓心窝的暖光
2009-05-21 1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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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最近,有很多读者来电,希望通过本版介绍一下法律援助相关内容,记者于5月19日采访了县司法局副局长陈展峰和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达欢。
记者:请问陈副局长,法律援助主要是指什么?
陈展峰: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的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好比是照亮贫困老百姓心窝的融融暖光,让他们不再因为不懂法律而无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请问陈主任,住在南屏乡某村的车某最近出了交通事故,而肇事方却不给钱,车某家贫无钱打官司,他该怎么办?
陈达欢:这个情形下,车某可以向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无钱也可以打官司。那么什么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呢?具体讲下列情形都可以: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
(七)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八)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
记者:请问,家住白鹤镇某村的赵某反映其亲属有人犯抢劫罪被公安局抓获,无钱请律师,你们能够给予法律援助吗?
陈展峰:我们可以给予法律援助。具体而言,这是涉及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刑事案件主要是下列情形的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四)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申请后一律提供;
(五)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申请后一律提供。
记者:福溪街道某村徐某被他人殴打,想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哪些证明与材料?
陈达欢: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申请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
(三)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及相关的证明、证据材料。
如果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记者:请问,平桥镇一名残疾人来电反映他家中贫困,自己也不能行走,但是需要了解法律上的事宜,而到县府五楼申请法律援助有一定困难,你们有什么办法帮助他?
陈展峰:这个问题我们已经解决,针对老、弱、病、残在申请法律援助不便的困难,我们在天台赤城街道工人路西段边上设了落地式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并有残疾人无障碍通道,人民群众可以去那里申请。另外,当事人也可以到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对一些有特殊困难的,我们可以提供上门服务。
记者:李先生是一名来我县务工的外地农民工,他想了解县法援中心针对本地及外地的农民、农民工有何渠道给予帮助?
陈达欢:现在法律援助工作重心向基层农民、农民工倾斜,针对农民、农民工申请援助,做到应援尽援,把获得法律援助条件降至最低门槛。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将农民、农民工列为重点援助对象;将建设领域及劳动强度大、劳动保障措施差、工伤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作为重点援助领域;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老人赡养等作为重点援助事项,特别对农民、农民工申请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不再审查其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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